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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 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21-03-02 】

各有关单位:
 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《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和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通知》(辽教科规办字[2021]1 号)要求,现将我校组织申报全国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1年度课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各单位严格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
  1、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,本年度立项实行限额申报。学校推荐3项课题参评全国教育科学“十四五”规划2021年度课题。此次工作将采取个人申报,二级单位、部门初评,学校终审的程序进行。 
  2、各单位要严格依照《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》(附件1)进行申报,着力提高申报质量,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。
  3、申报材料中涉及“经费管理”的相关内容及签章请在上交材料前填写办理好。“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”由医学教育研究中心在材料审查合格后统一办理。
  二、各单位将审核汇总后的材料统一报送至医学教育研究中心
  1、课题申报材料要求用计算机填写、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,报送的纸质版材料包括:
  (1)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《投标书》一式7份(原件2份,复印件5份);其他类别课题《申请书》一式3份(原件2份,复印件1份),《活页》6份。《活页》夹在《申请书》内。
  (2)加盖单位公章的《2021年度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投标材料汇总表》、《2021 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其它类别)申报汇总表》1份。
  2、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:
medicaler@163.com,邮件标题请注明“2021年国家规划课题申报+报送单位名称”。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。
  三、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、地点及联系人
  2021年3月15日中午11:30前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  申报材料报送地点:主校区第七教学楼107室
  联系人:董君,电话:62059